药学院党委主要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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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表时间:2023-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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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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