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访问手机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方案

发布者:yxy    发布时间:2024-05-24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方案


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切实抓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学校落地实施,经研究,决定组织学校各单位(含直属附属医院,下同)在20245月至6月集中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现将有关行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指导意见》《实施细则》,重在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重在抓好贯彻落实执行,重在遵纪明规守底线,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科研诚信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成立由各单位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小组,明确本单位科研诚信工作的职责分工。

  1. 强化宣传教育。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以及教育部新印发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研究制定有关落实举措。

单位5月份集中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通过专家辅导、分组研讨、个人自学、典型案例警示、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三)严查不端行为。单位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211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重点看调查、认定、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建立学术不端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对新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要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有组织打招呼”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人,在作出学术不端认定和处理的基础上,还应按照责任人党员、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学生等不同身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对其作出处分处理或向有关方面提出处分处理的建议。

)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要建立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科研过程可追溯等学术成果管理制度,要求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在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原始数据等信息在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三、工作要求

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力构建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62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 EXCEL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田娜

联系电话:8462230

电子邮箱:kychgk@sdsmu.edu.cn


附件:1.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目录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

4.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5.各单位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告(模板)

科研处                        202452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