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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xy 发布时间:2020-04-29
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00703TK)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人文素养、扎实系统的临床药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应用型临床药学专门人才。学生毕业时能够从事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全程化药学服务工作,并具备在临床药学学科领域进一步深造的扎实基础。
二、培养要求
(一) 思想品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达到国家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以及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要求,愿为祖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2.珍视生命,关爱患者,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表达能力、人际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树立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能力。
(二)知识要求
1.掌握与临床药学相关的化学、生物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
2.掌握与临床合理用药相关的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3.熟悉与疾病发生机制、诊断标准与临床处置方法相关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4.掌握药物在体内药动学、药效学规律和药物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5.掌握临床药物安全性评价、临床药物治疗学与合理用药评价等基本知识和理论。
6.掌握药物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熟悉国家药事管理政策和法规,了解药学前沿学科理论和技术的发展动态。
(三)技能要求
1.具备全面、系统、正确收集患者信息,规范书写药历的基本技能。
2.具备运用循证药学的理论,收集和评价药物情报,提供药物信息服务的基本技能。
3.具备开展审核处方(医嘱)、调配处方,进行用药指导的能力。
4.具备合理用药所需要的用药咨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治疗药物监测和个体化给药方案设计等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具备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及药物利用评价的能力。
5.熟悉生命伦理及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具有良好的与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进行临床沟通交流的技巧。
6.具备对患者和公众进行药品基本知识宣传、合理用药指导及健康教育的能力。
7.具有一定的从事临床药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能力。
8.具备检索和阅读中外文文献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理论联系实际与创新拓展的能力。
三、学制
标准学制 5 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 4~7 年。
四、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化学、生物学、药学、医学。
(二)核心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微生物与免疫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物药剂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药理学、药物毒理学、临床药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物动力学、医学伦理学、药事管理学。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通修课程、专业主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集中实践、实践创新课程等,全学程总计学分 228 学分,其中通修课程 45.75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11.25 学分)、专业主修课程 81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 17.75 学分)、专业选修课程 33.25学分、公共选修课程 12 学分、集中实践 50 学分(含毕业实习 48 学分、军事训练 2 学
分)、实践创新课程 6 学分。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 19.85%;实践教学占总学分的 43.65%。
六、培养过程与实施要求
(一)培养过程
标准学程 5 年,分 2 个阶段。
第一阶段:历时 4 学年,为药学、医学基础和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含专业实践 4周。
第二阶段:历时 1 学年,为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报告阶段。
(二)实施要求
全学程贯彻落实《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和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自然科学及人文素质培养、改革实验教学和外语教学、强化能力培养和科研训练,注重个性化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1.人文素质培养: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的学习,构建高水平的人文知识结构框架;通过选修课进一步充实人文知识内容;通过第二课堂、书院教育、素质讲堂、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强化学生的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2.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根据现代临床药学学科发展需要和培养目标合理制定课程标准,精炼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鼓励教师采用启发式、交互式等教学方法,如 PBL、床旁教学、小组讨论等,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与主动性,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培养:开放实验室,推进学科专业课程实验教学改革,整合实验教学资源、整合更新实验内容,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强化学生实验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职业素质和能力培养:在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山东省高校靶向药物递送研究及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实习医院、专业实验室的优势及与制药企业、医院的密切联系,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药学、临床能力的培养。药学、医学基础和专业课程学习阶段,通过医院见习、参观制药企业,让学生早期接触临床、了解药厂,建立现代临床药学理论基础;在专业实习阶段充分发挥我校临床医学教育资源优势,获得临床、药学思维和基本能力,为培养学生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解决临床药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打下基础。
5.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以学生为中心,实行“导师制”,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和科研训练计划,鼓励学生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实施“本科生助研工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在整个教学期间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实施科学方法及循证医学原理的教育,在奠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通过名师讲坛、学术讲座、开设相关课程、进行撰写文献综述的训练等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使之养成科学思维、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习惯,掌握临床药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七、教学相关安排
详细安排表 1-7。
八、考核方式
(一)课程考核
按照教学计划,根据教学大纲对本专业学生进行课程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由承担教学工作的院系负责。全面、全过程评价学生的知识、技能和态度,测试学生的分析、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综合考核
包括专业实习与毕业考核:
专业实习按照实习大纲进行,由药学部门实习和临床实习两部分组成。各专科实习结束时,对实习生进行出科考核并评定成绩。毕业实习结束后进行毕业考核,以毕业实习报告(包括案例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毕业实习报告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紧密结合本专业的实际问题。要求以学位论文格式提交,并进行答辩。
九、毕业资格认定和学位授予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全部应修课程和培养内容,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按照《潍坊医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之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经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批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